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2: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
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史惠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朝合、王爱东、周灿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
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6 年工作计划做了规划和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近期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2025 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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