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惠城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338,117 股,每股发行价 82.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49,999,979.7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500,318.6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499,661.06 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6】第 ZG102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德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 37,667.00 33,549.97
固废处理一期项目
2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 53,201.62 25,000.00
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5,868.62 83,549.97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79.7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499,661.06 元。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376,670,000.00 元调整为335,499,661.06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进度,公司预计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会超过前述额度。
(三)现金管理品种
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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