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惠城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0,338,11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79.7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4,500,318.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499,661.06 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
第 ZG10206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 37,667.00 33,549.97
固废处理一期项目
2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 53,201.62 25,000.00
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5,868.62 83,549.97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79.7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499,661.06 元。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376,670,000.00 元调整为335,499,661.06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人民币不超过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200.0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00%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