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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5 20:51:23 股吧网页版
因赛集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

电话:8610-58137799 传真:8610-58137788

目 录

一、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15
三、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31
四、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 31
五、 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 33
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情况 ...... 33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 78
八、 关于本次交易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 78
九、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8
十、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83
十一、 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 90
十二、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91
十三、 结论性意见 ...... 91

释 义

除本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
义:

收购人、因赛集团、

上市公司、公司、收 指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方

因赛有限 指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有限公司,因赛集团之前身,于
2016 年 5 月整体变更为因赛集团

众为智者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智
智者有限 指 者慧思品牌管理顾问 (京)有限公司众为智者国际品牌管
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智者品牌前身

智者品牌、标的公 指 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众公司

出让方、交易对方 指 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
明胜、韩燕燕、于潜

因赛集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有的智者品牌 28,880,000 股股份(占智者品牌股本总额
的 80%),并募集配套资金

有智青年 指 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因赛投资 指 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

旭日投资 指 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橙盟投资 指 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科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5
科讯创投 指 年 1 月更名为“安徽科讯创业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汇德投资 指 珠海瑞元汇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2 年
7 月注销)

星辰鼎力 指 珠海星辰鼎力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注销)

众为智诚 指 众为智诚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众为国际 指 众为国际品牌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晨晖盛景 指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同道远 指 智同道远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星奇迹 指 星奇迹营销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智力果 指 智力果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智行营销 指 智行营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智立 指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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