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28:12 股吧网页版
因赛集团: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因赛集团”)聘请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内容

司农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因赛集团存在以下事项,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一)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赛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规定,对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进行重新评估,原纳入合并范围的 3 家公司未达到控制的判断标准,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进行调整。此事项共调减因赛集团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5,049.78 万元、调减营业收入 15,523.78 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7.21 万元。

(二)收入确认方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赛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部分营销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此事项共调减因赛集团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 7,712.08 万元。

因赛集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调整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对于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开展系列工作进行整改完善,加强风险内控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已对带强调事项段所涉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实施追溯重述,调整了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

2、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3、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未来公司将构建更加合规、高效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优化管理架构;梳理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健全合规治理体系,强化风险评估及防范机制;加强合规风险提示,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在坚守合规底线的基础上,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而确保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行稳致远,保障各方利益,赢得长久信任。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司农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1、司农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2、司农在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并非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否定意见。

3、该强调事项段意见涉及的事项,已得到整改及追溯重述,公司已识别并评估了上述事项反映的内部控制缺陷,通过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培训、优化业务流程复核机制及实施全面的内控整改,有效纠正了相关缺陷,公司已消除了该风险事项。

4、董事会同意司农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审计委员会同意会计师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