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3 19:17:01 股吧网页版
卓胜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胜微”或“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5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43,78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86.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4,999,922.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638,972.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2,360,950.01 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702 号《验资报
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中记载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射频芯片制造扩产项目 418,243.26 3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7,500.00 47,500.00

合计 465,743.26 347,500.00

二、拟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是支付人员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海关税费等相关业务,若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可能涉及从境外采购等涉外业务,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为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拟根据实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