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2 20:03:01 股吧网页版
卓胜微: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5)沪 73 知民初 59 号、(2025)沪 73 知民初 60
号、(2025)沪 73 知民初 61 号三件案件原告已撤诉。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一。

3.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面对知识产权纠纷,公司积极应诉,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件诉讼案件均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一、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以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由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公司、上海堃泓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沪 73 知民初 59 号、
(2025)沪 73 知民初 60 号、(2025)沪 73 知民初 61 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5)沪 73 知民初 59 号之一),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 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 25 元,由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
所负担。

(二)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5)沪 73 知民初 60 号之一),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 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 25 元,由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
所负担。

(三)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5)沪 73 知民初 61 号之一),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 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 25 元,由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
所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小额诉讼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公司积极应诉,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作为国内射频前端领域的创新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与核心 技术积累,将知识产权与公司战略紧密结合,建立有效运行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体系,并形成技术研发、专利布局与产业支撑的协同生态。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申请滤波器相关的国内专利 177 件,PCT 国际专利 12 件,其中公
司滤波器相关专利针对器件结构、材料选择、拓扑设计、封装结构及工艺等多维 度开展了布局保护,未来将随着公司产品的扩充而持续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件诉讼案件均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沪 73 知民初 59 号之一;

2、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沪 73 知民初 60 号之一;

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沪 73 知民初 6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