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胜微”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卓胜微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业务、掉期(互换)业务、期权业务等产品或混合上述特征的金融工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2)交易对手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框架下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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