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 号)核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0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89.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4.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6月 3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拟 变更后拟投入 截至2025年5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金额 月30日已使用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
精密注塑件扩产项 9,097.14 9,097.14 4,231.97
目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 10,000.00 10,000.00 7,786.67
限公司滨海项目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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