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0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89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8,746.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253.46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6 月 3日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拟 变更后拟投入 截至2025年5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金额 月30日已使用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精密注塑件扩产项 9,097.14 9,097.14 4,231.97
限公司滨海项目 目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 10,000.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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