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利安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罗云翔、谢云晖、宋超
(六)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利安科技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对到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要点及案例分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要点及解读等内容,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云翔 彭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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