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夏宽云,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希腊长期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历任公司董事,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教授,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树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会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惠侬惠伊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度召开了 8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会议使用情况 召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8 5 5
8 0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重要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客观、严谨、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会后持续关注各议案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3 独立董事专门
1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
月 3 日 会议第一次会
议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延
2025年12 独立董事专门
2 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
月 26 日 会议第二次会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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