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待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后,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张梅女士、监事丰志华先生、职工监事豪
斯巴依尔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将自动终止,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2 月修订)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拟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110106585840012D。
用代码营业执照号 91110106585840012D。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仅辞去董事长、仍担任公司董事的,公
司将按照本章程第五章规定的选举董事长办法选举新的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直接辞去公司董事、退出公司董事会
(新增条款)
的,公司将先按照本章程第四章、第五章有关规定先补选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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