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6,5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丁香鹏先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37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丁香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丁香鹏先生系公司关联方,丁香鹏先生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拟发行的A股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500,000股(含本数)股票,发行对象为丁香鹏先生,并与丁香鹏先生签署了《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丁香鹏先生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4,357.02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67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 丁香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0205************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号*号楼*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丁香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关联方。
丁香鹏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香鹏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严重影响参与本次股份认购的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
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
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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