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 2 人。董事房胜云、邱添明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何业军、王义华、郭晓丹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何业军、王义华、郭晓丹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大华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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