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义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
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义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自 1998 年加入深圳大学至今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
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688045)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任海能实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王义华 4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3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4次 0次 0次 3次 0次 0次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2025 年,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公
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对公司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
职期间,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定
期财务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发表意见。
2、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审核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以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发表了意见。
3、本人任职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议关于
提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本人任职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履行职责,2025 年度任期内共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
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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