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4 17:56:01 股吧网页版
中信出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5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规模、业绩相符,同时参考外部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承担的责任及个人业绩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的发放与绩效考核等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董事会负责审
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
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和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特指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下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担任职务或承担管理职能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另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或承担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具体标准根据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等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
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
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