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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7 20:46:13 股吧网页版
中信出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信永中和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为245人,注册会计师为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10月21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内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重要风险领域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工作安排、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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