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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14:26 股吧网页版
唐源电气: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胡伟)

本人胡伟,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2025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伟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胡伟先生曾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成都人民中路营业部项目经理、三峡证券成都红星中路营业部经纪部经理、三峡证券成都红星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亚洲证券成都红星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成都正方投资公司投资总监、成都鼎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金宇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同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成都东方财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3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11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实际情况,要求公司就关心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解释或调阅相关资料,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会议期间,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明确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均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股东会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了解股东诉求。本人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就履职情况向股东进行述职报告。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内审部门负责人、会计估计变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等重点事项;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向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认真审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对财务报告中的关键财务数据进行细致审阅、分析,及时与公司财务人员、外部审计人员沟通对接,确保财务数据客观、准确,保证了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详细询问管理层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核查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认真审阅变更公告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经营目标、出资参股的企业经营情况、设立子公司的进展情况、对外投资事项的情况介绍,并就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修订、全资子公司智谷耘行在西藏自治区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谷耘行与西南交通大学刘晓波教授团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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