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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宇瞳光学: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63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查询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3 名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
易行为。但该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是基于已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自知悉激励计划后,上述人员未再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50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
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
象利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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