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7:55:01 股吧网页版
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68,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9,000.00 万元(含本数,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用于“车载光学生产项目”“东莞市宇承科技有限公司多元化应用光学项目”“玻璃非球面镜片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汽车智能化浪潮迭起,推动车载光学市场持续攀升

随着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汽车领域广泛应用,汽车正由人工操控的机械产品加速向智能化系统控制的智能产品转变,汽车智能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汽车智能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不断提升驾驶自动化的等级,最终实现无人驾驶。ADAS 是目前驾驶自动化的主流技术方案,ADAS 通过整车配置的传感器收集车辆周围物体数据与信息,并在极短时间内进行处理,以判断是否存在潜在危险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驾驶员,以保障出行安全。ADAS 的感知层由车载摄像头、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毫米波雷达等传感器构成。其中,车载摄像头凭借较强的物体外形识别能力以及相对较低的规模量产成本优势,已成为 ADAS感知层的首选传感器之一。

随着驾驶自动化的升级以及 ADAS 渗透率的提升,汽车所需搭载传感器的数量持续增加。车载镜头作为车载摄像头的核心部件,下游市场广阔空间。根据
TSR2023 镜头市场调研报告,全球车载镜头出货量由 2020 年的 1.81 亿件增长至
2023 年的 2.85 亿件,预计 2027 年出货量将增长至 3.95 亿件;全球车载镜头销
售额由 2020 年的 8.02 亿美元增长至 2023 年的 13.09 亿美元,预计 2027 年销售
收入将增长至 18.87 亿美元。

除了车载摄像头之外,智能汽车用于感知环境的另一核心传感器是激光雷
达。根据 Yole 数据,全球车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预计由 2022 年的 3.17 亿美元增
长至 2028 年的 44.77 亿美元。激光雷达发射端和接收端中均包括光学系统,用于发射探测激光束和接收反射回波信号,其中透镜、反射镜、滤光片等是光学系统的重要部件。车载激光雷达光学部件的市场需求将随着车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汽车智能化的另一发展目标是优化人机交互功能,进而提高驾驶过程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作为智能汽车人机交互功能的重要硬件载体,HUD 近年来逐渐普
及并不断升级。根据亿欧智库数据,在 2021 年汽车总体销量中,HUD 搭载率为5.7%,预计 2025 年将达到 45%。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前装标配 W/AR HUD2023 年搭载率达 10.68%。随着汽车智能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人机交互需求的提升,HUD 有望不断放量。根据亿欧智
库数据,2021 年中国汽车前装 HUD 市场规模达到 29.6 亿元,预计 2025 年市场
规模将大幅提升至 317.4 亿元。车载 HUD 出货量提升,亦将推动 HUD 光学元件
的需求量增加。

2、新质产业创新升级,助力光学镜头应用场景多元化

新质生产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技术为支撑,光学镜头作为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桥梁和重要组件,应用领域进一步丰富,在数字化、智能化领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机器视觉领域,光学镜头对成像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影响成像质量的主要指标——分辨率、对比度、景深以及像差。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