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方刚)
本人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方刚先生,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瑞士洛桑大学信息系统博士,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方刚先生于 1992 年 8 月至 1995
年 9 月,分别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杭州大恒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工作;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杭州泛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星际(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
监;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呼叫中心事业部营
销总监;2009 年 4 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管理学院教授,MBA 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2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睿华创新管理研究院(杭州)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2
次,实际出席次数 2 次,不存在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形;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5 次,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故本人暂未出席股东会。在前述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参与议案审议,以自身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针对部分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意见,并审慎、负责地进行表决,对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均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获取充足的信息,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开始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内暂未涉及需要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于2025年10月15日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暂未涉及需要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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