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订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以岗定薪酬、与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达成情况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与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年度薪酬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有具体工作岗位并领取岗位薪酬的,不额外领取津贴,均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和考核情况发放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规定。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或周边可比企业的调研数据确定一套基本年薪标准,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分别设立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并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所在部门的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挂钩,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另行制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实施。
第四章 绩效考核标准与程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