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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8:09:07 股吧网页版
佳禾智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380,525,39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380,525,3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376,525,392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5,183,047.04元/380,525,392股×10股=1.18738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87385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13.58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及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37,债券简称:佳禾转债)自2024年7月10日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期间,佳禾转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80,525,39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380,525,3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376,525,392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376,525,392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5,183,047.04元(含税)。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股后的376,525,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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