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淮)
本人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担任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始终坚持独立、专业、审慎的履职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治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淮,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拥有经济师资格
证书。曾任安徽蚌埠第十四中学担任教研组长、校委委员、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工业局、安庆纺织品公司科员、副科长、经理、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广东现代会展
管理公司和奥华国际展览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在商务部展览业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兼秘书长,2025 年 9 月 12 日至今担任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会,应列席会议 2 次,亲自列席 2 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
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未缺席会议。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确定公司董事角色、聘任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以及聘请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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