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5-03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
司2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59人,代表股
份97,564,18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5,280,000股,下同)后的股份总数的27.416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
95,006,06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26.697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2,558,116股,占公司
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7188%。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10,826,529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3.0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268,41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2.32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2,558,11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7188%。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7,137,53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27%;反对
393,2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031%;弃权33,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9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0593%;反对39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6322%;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7,120,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5%;反对41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8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41%;反对41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4%;弃权33,4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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