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7:35:04 股吧网页版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斯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5 元,应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97.7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3 号)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16.0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64.73 万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35.27 万元。2022 年 4 月 20 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第 200Z00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994.9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 9,916.7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51.6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33,310.35 万元,累计变更募集资金 31,288.6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利息收入 1,823.97 万元,手续费及销户等支出 12.1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7,799.24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 15,454.4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811.2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377.1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44.48 万元,手续
费支出 0.76 万元,销户划转 1.8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