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斯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5 元,应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97.7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3 号)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16.0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64.73 万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35.27 万元。2022 年 4 月 20 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第 200Z00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994.9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 9,916.7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51.6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33,310.35 万元,累计变更募集资金 31,288.6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利息收入 1,823.97 万元,手续费及销户等支出 12.1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7,799.24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 15,454.4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811.2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377.1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44.48 万元,手续
费支出 0.76 万元,销户划转 1.8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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