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2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其任职岗位对应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关于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含税),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按其任职岗位对应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薪酬发放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安排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其中 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另行制定激励方案。
五、薪酬止付与追索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对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相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六、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人所得税;(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部分。
2、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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