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鞠剑峰)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鞠剑峰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鞠剑峰,男,1969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教授。
1991 年 08 月至 1998 年 08 月,担任常州金狮自行车工贸集团技术员、助理
工程师;2001 年 03 月至 2004 年 04 月,担任南通工学院讲师。现任南通大学学
术委员会委员、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科技顾问、中国电化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智库专家、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委员、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顾问。
最近 5 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及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任职资格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5 次。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各项议题,按时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事会会议次数
鞠剑峰 5 5 0 同意全部议案
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 2 次股东会,分别是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度股东会,在 2024 年度股东会上,本人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过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优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拟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拟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以及
《2025 年度一体化目标指标》、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2024年度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决策参与与监督制衡作用。
(四)与内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内审部的密切沟通。期初,与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现场负责人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证监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管指导要求进行了交流。期末,与参加 2025 年年度报告预审的外部审计机构两位签字会计师就年报预审安排、具体工作部署、建设项目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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