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露有关情况。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十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及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 财务负责人: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三)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五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董事会授权具有如下事项审批权限:
(一)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事项;
(二)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三)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
(四)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下列交易事项(不包括对外担保):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内;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内,或绝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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