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与决策辅助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张浩,1986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2008 年就读于苏州大学商学
院会计学专业并获学士学位,2012-2015 年就读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并获硕士学位,2008 年-2011 年进入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1 年-2014 年进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至今,进入苏州
众勤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2023 年 9 月 18 日至今担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妨碍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确认本人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缺席、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每一项议案材料,充分了解议案背景、相关细节及潜在影响;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批流程,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按规定亲自出席,无无故缺席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对于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运用自身专业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议意见,经充分沟通讨论后,所有议案均获一致通过。本人始终以严谨负责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点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议。本人就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四)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现场履职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研,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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