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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07:23 股吧网页版
指南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合称“组织券商”)受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针”“公司”)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指南针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经核查,中金公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指引第 16 号》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一、本次询价转让概述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6 年 4 月 15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出让方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40,158,477 39.38%

注:公司总股本为609,791,915股。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24,391,677 股,实际转让股数为 12,009,000 股,受让
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东名称 实际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截至2026年4月15日收 转让股份来源
(股) 盘所持股份比例

广州展新通讯科 12,009,000 1.97% 5.00% 首发前股份

技有限公司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指南针首发前股东,根据《指引第 16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4月1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指南针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超过24,391,677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4,391,677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4,391,677股,组织券商根据有效认购报价高低,依次询问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仍未足额认购,则组织券商向发送《认购邀请书》中的其他投资者征询认购意向;若上述询问后仍未足额认购,组织券商将向其他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

若最终追加后认购仍不足,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最终受让方与最终
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最终转让的数量不超过24,391,677股。

组织券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组织券商协商解决。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

(一)邀请文件的发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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