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子的职权,明确其
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并决定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
(五)决定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就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指定董事)、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
接责任。
财务总监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财务总监应当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情况,在资金余额发生异常变动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财务总监应当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应当明确予以拒绝,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或者董事会报告,提请总经理或者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
(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