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300804 证券简称: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整体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做出”相应修订为“作出”,“或”相应修订为“或者”。
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相关援引条款序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