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自我修复功能;发挥内部审计对错误与舞弊行为的威慑作用,避免损失的发生;建立合适的财务评价与非财务评价,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做好财务管理体系的外部稽核,充分发挥其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等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管理风险,检查公司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目的是让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提高资本的运作效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规风控与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合规风控与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合规风控与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从严掌握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一般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沟通。审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循诚信、客观、保密、胜任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决不允许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职务之便打击报复。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合规风控与审计部对公司本部及各职能部门、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的业务、财务及其它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独立性进行检查监督,对内部管理部门的控制活动的有效性提出评价和建议。对审计事项,做到事实清楚、材料真实、评价公正、结论准确。
第十一条 合规风控与审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合规风控与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合规风控与审计部应当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合规风控与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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