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信永中和组织
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592354581W;注册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为 255 家制造业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 3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2024年度)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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