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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35:11 股吧网页版
电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
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1) 购买方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确认与被补偿项目相同基础计量的补偿性
资产,并考虑可收回性及合同限制。

(2) 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需符合或有资产确认条件(基本确定可收回且金额
可靠计量)时,方可确认为资产,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3) 设置“补偿性资产”科目,按流动性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
流动资产”。

2、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处理

无论交易对手是否为关联方,原合并日形成的资本公积差额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3、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明确金融工具确认和终止确认时点,强调以“成为合同一方”为初始确认时点。
4、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相关披露要求

强化对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和利息的判断标准及披露义务。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要求更充分披露此类指定的依据及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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