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卫东)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马卫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卫东,1975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宿迁学院工商管理科研室主任。
2015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宿迁学院商学院副院长。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宿迁学院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宿
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2025 年 7 月至今,任宿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沟通及讨论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全部投赞成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所有决议均获通过,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个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马卫东 8 8 0 0 否 2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次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次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马卫东 1 1 0 2 2 0 1 1 0
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公司对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汇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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