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4 年实现的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 万元。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滔,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奕蔚,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制定了《技术管理规范》和《技术咨询指引》,指引规定了项目组向技术部发起咨询的方式和流程,明确了如何提出咨询请求,包括咨询请求的文档提交、咨询会议的安排等。此外,中审众环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技术部,其职责包括主管本所技术标准、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技术支持工作。
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本项目配备了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负责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同时负责对项目团队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重大问题给予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支持,并确保在问题提出后得到及时反馈。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通过明确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政策,以确保对任何意见分歧的处理都能够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当发生意见分歧时,项目组将进行技术咨询,项目合伙人和复核合伙人在对技术合伙人反馈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纳技术合伙人提出的处理意见。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定了《业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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