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 发,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4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内所有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管理。
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严格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治理结构的理念,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层级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智能交通(ITS)解决方案的引领者”为愿景,以“专注智慧交通,服务公众出行”为使命,利用自身在智能公交领域的先发优势,采用“自主研发、推进核心技术支撑主要产品,主要产品支撑系统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带动核心技术和产品突破”的模式,充
分挖掘现有产品和服务的潜力,强化现有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大力发展微集成和被集成,进一步完善智能公交产品线。同时,公司将在解决公交公司业务需求基础上形成的车联网等技术,拓展应用在出租、冷链物流、长途客运、特种车辆等其他智能交通领域。
(4)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和管理 等,通过系统性的制度建设,建立适应企业市场化运作的价值分配体系,使个人创造价 值和团队价值有效结合,共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保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薪酬水 平的稳定性,使员工收入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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