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21005 号
目 录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21005 号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21003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天迈科技编制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天迈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天迈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天迈科技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
其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天迈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核查意见应当与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21003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2025 年 4 月 15 日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6,365.03 21,997.7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56.68 324.9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2.18% 1.48%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车载设备租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356.68 赁收入、房 324.97 车载设备租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屋租赁收入 赁收入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
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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