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跃平作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河南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新天科技(300259)、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吴跃 5 4 1 0 0 否 2
平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会议上,本人以审慎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 年度积极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的多项议案,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发表了专业意见。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 关志超、吴跃 2025-4-14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员会 平、刘洪宇 案》
审议以下议题:1、听取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03-12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的报告
2、听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监督核查的进展报告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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