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2 15:35:41 股吧网页版
天迈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志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关志超作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59 年 5 月,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历任中科院长春物理所(计算机应用室)技术主任、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建设负责人、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通信网络技术总监、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总工程师等。现任交通运输部智能车路协同关键技术与装备交通行业研发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关志超 5 2 3 0 0 否 2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会议上,本人以审慎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 年度积极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发表了意见。

四、审议重大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对外担保与资金占用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的情况。

3、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且有效运行。

4、董事及高管任免与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