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5 年,公司原控股股东郭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 17,756,720 股天
迈科技股份,占总股本的 26.10%,该等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完成过户登记。
公司原控股股东郭建国在《股权转让协议》及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交易文件”)中作出业绩承诺,确保截至交易交割时的公司现有板块的业务及资产对应合并报表项下
的经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在 2025 年、2026 年均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2025 年不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即 2025 年亏损
不应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 2026 年不产生亏损(冲销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更坏账计提的迁徙率模型、对现有业务的售后服务预提预计负债或变更对存货计提减值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而增加的所有非付现费用和提取的准备金,导致上市公司净利润发生变动的金额应在计算净利润金额时予以扣除)。如未能实现前述指标,受让方可要求郭建国按照协议约定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就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补偿。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6〕6-161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天健审〔2026〕6-163 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及前述核查意见,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51 亿元,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除交易文件约定的影响金额)为-2,807.89 万元,承诺方郭建国作出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未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的“天健审〔2026〕
6-164 号”《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独立地提出了鉴证结论,认为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天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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