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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4 11:57:41 股吧网页版
久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系控股股东内部持股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公司层面的增持或减持行为,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构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概况

近日,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量股份”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达汇享”)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中达汇享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扬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达有限”)之股东深圳市霖之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之源”)、德润杰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杰伟”)与十堰汉江智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江智联”)签订涉及相关权益变动的转让协议,约定汉江智联受让德润杰伟、霖之源分别持有的中达汇享15%的财产份额,及受让德润杰伟、霖之源分别持有的扬达有限 24%和 25%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26 年 2 月 3 日汉江智联(乙方)与霖之源(甲方一)、德润杰伟(甲方
二)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甲方一与甲方二将其各自持有的 15%中达汇享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

(1)甲方陈述与保证

合伙企业于乙方办理相关入伙、登记手续之日起,乙方即享有标的份额所对应的合伙人身份及权利并依法承担有限合伙人的义务与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至交割完成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标的财产份额进行任何处置。

甲方一、甲方二保证对标的份额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并不受任何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一、甲方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办理相关入伙、登记手续之日起,乙方即享有标的份额所对应的合伙人身份及权利并依法承担有限合伙人的义务与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至交割完成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标的财产份额进行任何处置。

(2)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系为其合法拥有的并具有完全支配权限的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

上述涉及的财产份额转让事项已经中达汇享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6 年 2 月 3 日汉江智联(乙方)与霖之源(甲方一)、德润杰伟(甲方
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一与甲方二将其分别持有的 25%、24%扬达有限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1)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一、甲方二为合同标的股权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标的股权的完全处分权。

本合同签署日前,甲方一、甲方二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标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被查封、让渡附属于标的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标的股权不会因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股权采取冻结措施等。
(2)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乙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标的股权的条件,不会因为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乙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标的股权,乙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且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乙方本次受让标的股权系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权架构,同意以现状受让标的股权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保证受让行为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收益等依法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一、甲方二无关。

上述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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