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王辉堂述职报告
自担任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履职,以认真、勤恳、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辉堂,男,1972 年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等。现任广州合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 8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接受独立董事陈泰元先生、谢雄标先生委托出席董事会各 1 次。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放弃表决,弃权理由:本人拟离任,不便对新聘任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进行
表决。本人对除前述有关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外,其他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会 4 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审议了员工持股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5 年度,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因前述补选独立董事事项涉及本人离任,本人对相关议案放弃表决。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的讨论,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的
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每季度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总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作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在综合考虑并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后,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2025 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了解工作进展,及时沟通相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与股东及时了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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