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4:30:48 股吧网页版
久量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梓豪,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姚月仙,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执业,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
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赵亮,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开始担任公司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亮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梓豪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月仙最近 3 年受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梓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月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亮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不含税)。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