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已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确保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了审计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全面评估,考虑了其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的质量。根据评估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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