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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18:05:04 股吧网页版
铂科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8,405,986 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681,197.20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自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上市流通、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288,405,986股增加至288,888,844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8,888,8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777,768.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8,888,84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10 罗志敏

2 02*****758 杜江华

3 02*****221 阮佳林

4 02*****911 郭雄志

5 08*****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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