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光明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深圳青年》杂志社首席编辑;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文化报》华南新闻中心新闻部主任;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市发改委《新产经》杂志社副主编;201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利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8月
至2021年4月,任义乌易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广州利威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嘉盟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赛欣瑞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洲际通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本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的8次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3、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2次。
4、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共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和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
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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